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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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6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5   浏览次数:0

各有关二级单位:

为加强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各二级单位对实验室要认真组织一次“地毯式”“拉网式”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结合专家进校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加强对实验室生物安全、危化品管理、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和长时间运转的设备、实验动物、危险废弃物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做到不落一处场所、不漏一个隐患,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采取有力措施,立整立改。

二、假期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停止使用。如确有必要,需由使用人提出申请,报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对于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须将开放时间、实验内容、参与人数、值守人员等信息进行认真汇总填写《寒假实验室开放安排表》(详见附件),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115前报国资处506室。值守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联络通畅,认真履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实验室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上报。学校总值班电话:5529;校园报警电话:11106119;国资处值班电话:5508

假期期间,根据寒假实验室开放安排表,国资处安全工作处及二级单位安全主管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实验室进行不间断安全巡查。

 

附件:寒假实验室开放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