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5年端午假期期间 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29 浏览次数:0次
各二级单位: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五一”、端午假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5月30日前,各二级单位认真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见附件1)摸排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殊设备(高温、高压、高速运动、电磁辐射等设备)及长期运行设备,排查危险化学品清单、出入库记录、使用记录、废液转运记录、设备使用维护记录等,做到底数清楚、账实相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整立改。
二、假期期间,各二级单位因教学、科研活动需要开放的实验室,要重视节假日期间应急值班值守工作,做到“学生放假、安全不放假”,确保突发情况及时高效应对处置。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巡检人员将对开放实验室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检。
三、假期巡检中发现的具体违规行为,将参照拟发布《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进行责任追究等级划分,并通知至二级单位安全主管及党政负责人。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
2.《河北医科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征求意见稿)
